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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日本人质,让我想起了怒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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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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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日本人质回国的时候,在电视画面里道歉,什么给大家添麻烦了。。。

有些死了,他们的亲属还必须在电视画面里道歉,什么我儿子,我老公给大家添麻烦了。。。

那些加入怒罗权的少年们,其实也是类似的原因,

这些少年,这些残留孤儿,在日本真正的主人和被洗脑的日本平民看来,是日本的耻辱和麻烦,

虽然这些少年有日本的DNA,但更是麻烦和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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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日本人质回国的报道是撒时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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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怒罗权,在日语里可以读成“ドラゴン”,即“龙”或“龙的传人”(Dragon)的意思。从名字来看,不难想到它与中国有关。的确,“怒罗权”组织是由残留孤儿二三代组成的,最初是一个自发性的互助组织,但在特定社会环境和文化冲突中,这个互助性组织逐渐演变成为了一个犯罪集团。


一、“怒罗权”集团的形成




“怒罗权”成立于1985年前后,当时组织成员主要是在日本中学或高中读书的“残留孤儿第二代”,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留孤儿第三代”也加入进来。该组织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当时负责接受“残留邦人”及家属的相关机构、设施所在地,即东京的江户川区和江东区,“怒罗权”成员最初聚集的场所是居住地较近的车站,后来在葛西公园内聚集。


1998年11月26日,笔者第一次对担任“怒罗权”案件辩护工作的石井小夜子律师进行访谈。石井律师是一位不爱言笑,做事严谨、利落,有点“工作狂”的女性,在日本,她是少年犯罪和少年司法保护方面律师和专门家,很受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的欢迎。她除了接手大量的少年案件外,还兼搞少年法方面的理论研究,经常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出版过著作。在指导教师福田雅章教授的介绍下,她热情地接待了我,并为我提供了大量有关“怒罗权”案件的资料,为我对该案件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方便。


访谈那天,笔者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怒罗权”三个字有什么含意?


石井小夜子律师解释道:“怒”代表愤怒;“罗”代表罗生门似的团结;“权”代表权利。意思是指愤怒抗争、声张权利、团结一致。“怒罗权”成员因孤独、不被日本社会所接受而产生的对社会的“疏离感”,为了谋求属于自己的空间,或者说是为了在日的残留孤儿二三代争取自己的权利而自发组织起来。但是地域社会却把他们视为不良组织,疏远和阻止他们,这反倒强化了其内部的团结。


“怒罗权”1985年前后建立,到1989年打着“怒罗权”名义的各类犯罪频繁发生,逐渐引起日本社会的关注。1989年和1992年千叶县“怒罗权”组织打群架事件造成人员伤亡;1994年为了飙车,盗窃摩托车,32名“怒罗权”成员被捕;1997年盗窃自动售货机中的现金,“怒罗权”成员及残留孤儿二三代10人被警察抓获;1999年千叶县、东京都内发生的120起抢劫、抢夺案件,与此相关的“怒罗权”成员47人被捕 。


1997年7月,日本警方在接受《朝日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怒罗权”已有核心成员100名左右,加上相关“暴走族”成员人数超过200人,与其他的少年犯罪团伙相比,组织结构严密,对成员的约束力强,背叛者会受到该组织的严厉惩罚。如果对这样的犯罪组织不闻不问,将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恐慌,因此,必须逮捕该组织头目,打掉这一犯罪组织 。




一名“怒罗权”组织的头目N(26岁)谈到该组织的演变过程时说:在中国,人们叫我们“日本人”,欺负我们;来日本了,人们又说我们是“中国人”欺负我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我们不能依靠日本社会什么,我们只能自己组织起来。不过团体一旦组织起来就会产生出极强的约束力,并且从一个彼此帮助的互助组织逐渐变成了今天的犯罪集团 。实际上,这一演变过程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日本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的问题。“怒罗权”人数众多,对其成员的犯罪原因逐一进行调查研究是笔者能力所不及。笔者根据对石井小叶子律师的访谈,以她讲述的“浦安暴走族斗殴事件”为基础,考察“怒罗权”成员E的经历和犯罪过程,再根据其他相关资料,深入剖析“怒罗权”组织的演变过程、社会及文化背景,以及犯罪原因等。


二、“怒罗权”成员E的暴走族斗殴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犯罪事实


1989年5月28日凌晨,千叶县浦安市的保龄球场附近,暴走族之间发生殴斗,1人死亡、数人重伤,第二天17岁中国籍少年E以杀人嫌疑被警方逮捕。


根据警察的调查,E和其他残留孤儿二代4人(男)和日本籍女子3人分别乘坐4辆改造过的摩托车,以炫耀自己的姑娘漂亮为由,到达斗殴现场。他们一到现场就被50多名手持铁管、金属球棒的“市川幽灵”成员围上,“你们是哪部分的?”对方问道。E首先回答:“我们是怒罗权”,于是殴斗开始。


E被10多名“市川幽灵”成员围住,铁管、金属球棒、啤酒瓶交替打来,E被打伤,拼命还击并“杀出”一条路来,向停车场方向奔跑,10多名“市川幽灵”成员紧追不舍,E发现自己跑进了死胡同,被停车场的一堵墙挡住去路。




“怎么办?逃不掉了,今天算是死定了。”E边想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裤腰,碰到了挂在裤腰右侧匕首。“噢,我还带着刀呢。”他迅速拔出匕首,背依墙壁面对冲过来的人群刺去……造成了4名重伤、1名死亡。


E所持匕首是前一天傍晚从商店里偷出来的,他认为挂在裤腰上很帅气。4辆摩托车中的一辆是他的朋友偷来的 。

(二)少年E的成长经历


1、幼年时代


E的母亲F生于北海道,四岁那年随父亲到了“满洲”,一年后日本战败,父亲被俘,送往西伯利亚,全家其他成员向日本逃离中F与家人走散,留在了中国,被中国人收养,养父母送她上学,19岁和中国人结婚,生了4个孩子,生活很幸福。文化大革命中丈夫因病去世,全家只能父亲的靠抚恤金生活。F后来再婚生下E,因与再婚丈夫感情不和,几年后离异。E童年时代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在家庭裁判所的裁判中他曾回忆道:当年家中每天的食物是窝窝头等粗粮,现在日本人吃的普通食品,我家春节时才能吃到。在中国人们经常骂我“日本鬼子”,受人欺负。


中日邦交正常化后,E随母亲回到了日本,那年他10岁,身份为“永住”,但仍持有中国国籍。




2、小学时代


E回到日本后,进入到一所可以学日语的小学,因他在中国小学一年级还未读完,母亲希望他能编入日本小学二年级,但学校考虑E的年龄大(当时10周岁),将他安排到四年级。E进入四年级后无法跟上班里的学习进度,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虽然失去了学习兴趣,但是这所小学里有不少 “残留孤儿二三代”,共同的命运使大家成为好朋友。在这所学校里,教师重视残留孤儿二三代的中国文化背景,重视他们的个性教育,在教育环节上,学校专门为残留孤儿二三代组建“中国俱乐部”,在俱乐部里,大家珍视原有的中国文化,同学们一起包饺子、画中国画、演奏中国音乐等,学校还注意加强日本学生与他们的交流,在与日本同学的交流中学到新的知识,并在交流中与日本学生成为朋友,E认为小学时代是愉快的,在他给石井律师的信中曾回忆道:“那时候,日本女孩儿给我补课,非常愉快!我还带她到俺家玩,给她包水饺吃。”


3、中学时代


E的人生受挫是进入中学后,他希望能上一所与小学相同、可以为残留孤儿二三代补习日文,有“中国俱乐部”的中学。但是,他搬家了,离开了那个地域,因此无法再上那个地域的残留孤儿二三代“指定校”。母亲曾几次去教委,希望那所中学能接收她的孩子,但都被拒绝,结果只好进入居住地附近的中学。新的中学生活开始时,有一位会说中文的老师能够经常辅导他。但上到二年级时,因教师定编,会中文的教师被调离了,没有人能在为他用中文补习功课了,他完全和日本学生一样上课,放学后去接受学校为“问题孩子”开办的特别补习班,慢慢地他被标签化了,被同学们认为是“问题孩子”。


中学与小学时代不同,这里没有残留孤儿二三代,没有同命运的伙伴,当自己遇到烦恼,或需要帮助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可以为自己排忧解难的人,与日本学生之间只是简单的寒暄,无法进行深入的交流,渐渐地对日本同学不信任感、反感加剧,自己也陷入了极度的孤独中。他曾请求母亲搬回原住地,上那里的“指定校”,母亲也去教委说明情况,希望能跨区上学,但未被批准。


因语言交流的障碍,学习成绩越来越差,而且得到有效的补习,无法和日本同学交流,E在学校度日如年。有一天,他壮起胆子问老师:“不来上学可以毕业吗?”,老师竟然很果断地回答“可以”。于是,他开始逃学了,最初逃学时不敢和母亲说,背上书包和母亲道别后便爬上楼顶,在那里呆到放学。后来母亲发现了,他只好向母亲倾诉了自己在学校的艰辛和痛苦。母亲无奈只好答应了,从此后他每天在家中看录像、听音乐打发时光。无聊时他会想起自己的小学时代,和朋友们用中文聊天时的愉悦。有一天哥哥告诉他“葛西公园里有很多从中国来的孩子们”。




五月黄金周,他去了葛西公园了,他想去会一会那些说中文的孩子,随便找份工作。那天,公园里有很多从中国来的孩子们,有的人甚至从东京以外很远的地方赶来聚会,大家有着和E共同的境遇,在日本的学校里找不到朋友,不能说中文,被日本学生疏远、被学校“边缘化”。在葛西公园里,他们用中文倾诉烦恼,回忆各自在中国的生活,提供各种打工信息,唱中国歌曲,大家亲亲热热地像一家人,E曾经对石井律师说:“朋友们在一起说中文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


E在葛西公园巧遇他的小学同学,经他介绍加入了“怒罗权”,并引发了上述的殴斗案件的发生。


三、社会歧视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违法犯罪


不管贫富、出身、宗教信仰,以及思考问题的方式如何不同,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对待,但在实际生活中,在许多场合某些人会得到特权,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而使另一些处于不利地位、遭受到不平等待遇。因出身、性别、民族、种族、地位、信仰等不同而遭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现象属于社会歧视。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歧视一直伴随着人类,表现出时代性、社会性,并与人们所在阶层、身份、社会体制的地位及世界观等相关联。从犯罪学文化冲突论的角度看,许多犯罪是反抗社会歧视和不平等的手段。

“怒罗权”组织的成员几乎都是从中国回来的日本后裔,或者说是中日之间的混血儿,为什么他们会在日本社会受到歧视呢?为什么这种歧视会导致二三代的违法犯罪呢?E的“暴走族”殴斗案件让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到现象背后较深刻的社会原因。


残留孤儿二三代的父辈大多是当年日本稻米产量低、经济落后地区北海道、长野县等地的贫困农民。他们根据当年日本政府的侵华政策,加入“满洲开拓团”殖民中国东北,E母亲的家庭属于这类情况,日本战败后,面对联合国军将日本军人和一般民众全部撤回本土的命令,日本政府反其道而行之,下达密令,让他们就地“安家落户”。是日本政府的歧视性的密令下,对原社会地位较低的日本国民放任不管,不主动承担国家责任和义务造成了所谓“残留孤儿”和“残留妇人”问题。直到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日本政府才开始用比较平等的思维方式认真面对“残留孤儿”和“残留妇人”的问题。1972~1998年,经审查合格批准允许5910名“残留邦人”回国,并获得在日本的永住权利。他们的配偶和孩子(二代)、他们二代的配偶和孙子(三代)等也随之陆续回到日本,通称为“随行家属”,据推算这部分人员约是“残留邦人”数的4倍左右,即2万多“残留邦人”的家属。




如何安置“残留邦人”及其家属,日本政府的态度很明确。首先,不承认他们是战争的受害者,不承认秘密指示“安家落户”,放置不管中的政府责任。因此对他们回国后的生活、工作、社会福利等并没有给与充分的保障。从1995年日本筑波大学社会学研究室对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问卷调查看,残留孤儿二代为国费归国者的占29.3%;自费归国者占70.7%,而三代全部是自费归国者 。日本政府的基本方针是残留孤儿本人及未成年的孩子回国费用由政府的国库支付,对其他亲属则不予以支付,并要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对“残留邦人”及他们未成年子女的国库支付工作。


日本政府除了在残留邦人和家属回国安置上的苛刻外,还强调尽快同化,使其融入日本社会。但是他们并没有预料到残留邦人和他们的家属在融入日本社会的过程中会如此艰难,特别是残留孤儿二三代。笔者认为,难于融入日本社会的原因主要有三点:⑴文化的差异。他们生长在中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都与日本人有所差异,从中国文化圈移住日本文化圈后,各种文化冲突导致个体的心理冲突,并影响其行为方式。⑵语言交流的障碍。残留孤儿二三代生长在中国,使用的母语是中文,来日本后只能说日文,语言是情感、思想沟通的桥梁,语言不通使他们融入日本社会变得异常困难。⑶日本社会的排他性格。日本人把残留邦人和他们的随行家属通通看成是中国人,蔑视中国人的歧视意识会影响到他们在日本的生存环境,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他们很难被日本社会所接受。对于从中国回来的日本后裔,特别是残留孤儿三代日本政府的方针是尽快使其自立,但是在缺少政府指导和适度援助的状态下,自立方针就等同于无对策。


残留邦人和他们的儿孙们来日本后,很快落入日本社会底层,特别是二三代缺少政府的经济援助,生活贫困、住房狭窄、找不到工作,精神压力大。这种状态导致二三代的神经性疾病和自杀现象的出现。专栏5-1是1982年~1999年发生在二三代、影响比较大的事件。


筑波大学的调查报告分析道:在日本的劳动场所,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不是被录用的基本条件,是否是日本人成为工作录用的标准,致使许多从中国回来的残留孤儿二三代找不到工作。劳动是人的基本权利,在寻求工作的过程中不能与日本人同等待遇,让他们感到不满 。


面对不平等的对待人们的态度一般为两种:一种是忍耐,一种是反抗。对于残留邦人来说他们大多出生在日本,对童年时期的日本记忆尚存,有较强的“根”意识,另外,他们经历过战争结束后的恐慌,寄养在他人家中的酸甜苦辣。因此有竭力想回日本的愿望,愿意“落叶归根”,这种经历和愿望使他们具有较强的忍耐性,而且这些人大都年事已高,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他们的子孙们却不同,那些残留孤儿二三代生长在中国,没有经历过他父母或爷爷奶奶那样的颠簸流离和苦难,他们对日本并没有长辈那样的眷恋之情,来到日本后,面对充斥于社会的消费主义、拜金主义,极容易被卷入享乐和消费的旋涡,社会的繁华与自己家庭的贫寒形成巨大的反差,他们无法像自己的父辈那样忍耐,他们对于日本社会给与的不平等待遇的反应形式更多地是反抗。


对社会歧视的反抗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忍耐,即遵从所在社会的文化目标,使用社会限定的制度手段,拼命学习、努力工作,以求出人头地,不再被社会歧视。或是立志改革社会现实并为此付诸行动。这些是较积极的反抗形式。与此相反,还有两种极端、消极且危险的反抗形式,这就是自杀和犯罪。当歧视对手过于强大,或者感受到歧视却又找不到反击对手,找不到可以宣泄的渠道时,自杀就成为一种反抗方式,前述残留孤儿二代的自杀事件多数属于这样一种形式。当受歧视者找到了具体的宣泄对象,或者把整个社会当成自己的宣泄对象时,针对特定的个人或社会的犯罪行为就会发生。“怒罗权”从一个互助组织演变成犯罪组织的过程属于最后这种类型,即以犯罪的形式对抗日本社会的歧视。




四、同化教育政策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违法犯罪


对于大量的从中国返回日本的残留孤儿二三代,日本政府采取了迅速使其自食其力的方针,此外还采取了适度分散居住,尽可能同化的政策。当时在东京都江户川区常盘寮、琦玉县所泽服务中心是日本政府收留国费回国的残留孤儿及他们的子女(即残留孤儿二代)主要区域,残留孤儿和他们的子女从中国来到日本后,首先在这一区域中的相关机构里住上半年或1年,稍微适应日本社会后,被送到全国各地分散居住,以便让他们尽快融入日本社会。对于自费回日本的残留孤儿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残留孤儿的第三代子女则在他们返回日本之前,就根据有关规定被分散安排到全国各地。


从调查中笔者发现,在江户川区常盘寮、琦玉县所泽服务中心周边的中小学给孩子们留下了比较美好的印象,原因有两个,一是在这些学校里,从中国过来的日本后裔学生比较多,由于共同命运和生活经历,以及来日后的相同境遇使他们很快地成为了朋友,学习上遇到困难可以互相帮助,生活中遇到苦恼可以相互倾诉,因此,虽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却并未感觉到孤独;二是这些学校考虑到孤儿二三代的人数多,愿意派出专门的老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辅导。许多教师注重对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在施教过程中注重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心理特点,尊重他们原有的中国文化,除了讲授日文外,还组织孩子们做中国菜,听中国音乐,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与日本学生多交流,使他们不失对原有中国文化的自豪感,增强了在学校学习的兴趣。这种教育方法与他们在中国所受教育相联结,因此,他们并没有强烈的不适应感。


问题发生在他们被“适度分散”之后,不适应感迅速滋生蔓延。有日本学者曾经对日本政府的“适度分散”的同化政策提出质疑,但是文部省,以及地方教育委员会官员称:集中教育方式容易产生“怒罗权”,还是分散好。但从政策的实施结果看,“适度分散”的同化政策带给残留孤儿二三代的文化冲突和心理冲突是明显的,这些冲突成为了残留孤儿二三代犯罪重要原因。


(一)孤独感迅速产生


从第三节T的判例看,在适度分散政策下,他所到的新中学与原来的葛西中学不同,这里没有从中国来的孩子们,日本学生骂他“中国人混蛋”,在没有朋友的学校里T的学习和生活是艰辛的,产生过很强的孤独感。




本节的E案例也可以看到,升入中学后他再也没有找不到同命运的同学,遇到难题没人解答,遇到困难没人帮助,与日本同学之间只是一种表面的寒暄,他对日本学生越来越缺少好感和信任感,这使他变得更加孤僻。


关于孤独感与残留孤儿二、三代少年的违法犯罪关系,“怒罗权”成员铃木明在1998年1月的“国际理解研讨会”上的一段讲演令人深思。铃木明不属于靠国费回国的残留孤儿二代,因此没有住过常盘寮和所泽服务中心,像2/3的自费回国的残留孤儿二代一样,来日本之前就已被“分散”,因此,他叙述的孤独感与少年违法犯罪的关系更具有代表性。


当孤独感积压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少年们会因为一些非常偶然的事情,引发起对他人或者对社会的攻击行为,进而导致少年违法犯罪,甚至少年团伙犯罪。


(二)学习兴趣的下降,中途退学人数的增加


日本政府的“适度分散”的政策除了造成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孤独感迅速蔓延外,还使许多少年学习兴趣丧失。与前述的常盘寮和所泽服务中心周边的学校教育方式不同,被分散到各地学校的少年们无法接受有针对性的教育,许多学校没有懂中文的老师,无法真正地帮助、辅导他们功课和生活,无法对他们进行基本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同时由于分散后,各校的残留孤儿二三代人数太少,校方也不愿意派出专门教师对他们进行特别指导,只好让他们与日本学生一起上课。由于语言的障碍,他们根本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放学后,又让他们和“问题学生”一起补习,在“课外补习”上他们仍然听不懂老师补习内容。而且被归入了学校中的“少数人”或“问题学生”,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中途退学的人数增加。


从1986年以来,东京都内设立了12所专门接收残留孤儿二三代的“指定高中”,从这12所“指定高中”的退学率与普通都立高校的退学率的比较分析中,可以判断出残留孤儿二三代退学的严重程度。据1995年统计,都立高中的“自愿”退学率为3.3%,其中12所“指定高中”的“自愿”退学率为4.1%。高出都立高中退学率0.8个百分点 ,当然在“指定高中”退学人数中包括残留孤儿二三代,也包括日本学生。但是可以推定“指定高中”的退学率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大量退学有关。同时必须强调的是许多自费回日本的残留孤儿二三代无法进入国家规定的“指定校”,而是被分散到全国各地就近上学,他们的退学比例会更高。




从T和E的案例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残留孤儿二三代退学后并不能马上找到工作,他们整天无所事事,T最终进了暴力团事务所,E最终加入了“怒罗权”。退学成为他们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起点。


(三)对日本社会不信任感的增强


从日本政府残留邦人及家属的政策看,适度分散是手段,同化教育是目的,要实现同化教育的目的,首先必须使被同化对象对日本人、日本学校,以及日本社会有信任感,信任感是接受同化的前提。但现实却与日本政府的初愿相违,当残留孤儿二三代一旦脱离开了他们共同境遇的群体,就会迅速感受到日本学校、日本社会袭来孤独,对日本学生、日本学校、日本社会的不信任感迅速增大,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事与愿违的状态呢?


首先,从历史上看,日本一直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她缺乏与其他民族和眭相处的经验,即使在日本力求迈向国际化的今天,在学校、社会里仍然缺少对普通公民,特别是中小学学生的国际化教育,缺乏如何平等地对待外国人的教育、特别是平等地对待那些从经济落后国家来的外国人的教育。其二,也由于这些残留孤儿二三代生长在中国,来到日本后普遍存在着语言交流的障碍,因此无法取得好的学习成绩,于是成了“问题孩子”,甚至是“品行差的孩子”受到学校的“关注”,被“标签化”。其三,由于中国和日本的经济差别悬殊,他们最初来日本大多是两手空空,贫困的家庭背景使他们常常被日本学生瞧不起,甚至受到欺负。


日本残留孤儿归国者协会秘书长长野浩久先生在1998年1月的国际理解研究会的讲演中曾谈到这样一起事件。1987年5月9日,在日本的一所“指定校”中,一位残留孤儿三代用匕首刺向他的同年级同学……事件经过是这样,三代刚入学的时候,因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学校制服专用的领带,于是数次遭到日本学生的殴打,于是他就买了一把刀子带在身边用以防身,最后发生了这起悲剧。长野浩久先生说:“我们从表面上看,他有过受欺辱的经历,他将恐惧感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为了摆脱恐惧他带上刀,并用它刺向了日本的孩子。但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这把刀不是刺向特定的个人,而是刺向全体日本人的,刺向日本社会的 。”


在访谈石井小夜子律师时,她也曾强调:“我所接手的残留孤儿二三代的案件类型和过程都很相像,少年被日本学生欺负—忍耐—无法忍耐—反抗,持刀向欺负他的日本学生刺去,十年来这类案件不断地重复出现。”




在日本,中小学及高中学校里欺负同学的现象非常普遍。据日本文部省1996年5月22日的一项对2万余名儿童、学生及父母、教师的问卷调查显示:有过被欺负经历的孩子,小学占22%;中学占13%;高中占4%。因此,有日本学者曾与笔者争论说:学生被欺负是日本学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残留孤儿二三代独有的。不过,从筑波大学社会学研究室关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问卷调查结果看,在学校中感受被歧视的残留孤儿二三代人数占其总数的30.3%(详见表5-1)。比日本文部省关于欺负行为的调查结果的比例高得多。


可以说歧视和欺负都属于看不起对方,以强势压迫对方的行为。歧视的行为则更多地表现为经济、文化、社会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们的一种瞧不起,自认为自己的种族高于其他种族,自己信仰的宗教高于其他异教,自己的地位高于对方,采取不平等对待的态度和行为。而欺负行为则不仅发生在地位高的人向地位低的人的欺侮,还包括同等地位的人们之间,用蛮横无理的手段侵犯、压迫或欺辱对方。所以说欺负更具体、范围更广。如果筑波大学社会学研究室的调查指标设定为“有没有受到欺负的经历”的话,或许“有受到欺负经历”的二三代比率会比“受歧视”的比例更高。


为什么日本后裔、残留孤儿二三代会有如此强烈地受到歧视的感觉呢?案例分析发现,他们在被日本学生欺负时,常被当成中国人,日本学生骂他们“中国人混蛋”“中国人脏”“滚回中国去”等,他们曾经生长在中国,并且刚到日本时只会说中文,这是他们受到歧视的重要原因。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的,笔者当然不能说日本的少年儿童从小就充满了歧视意识,孩子们的骂语常常是家庭、学校、社会氛围的折射,是日本歧视性文化的反映,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的家长、教师、社会舆论的影响者应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歧视性文化普遍存在的日本社会里,“适度分散”的同化政策使本来人数不多的残留孤儿二三代进一步变成“极少数人”,变成日本社会中孤立的个体,每时每刻都要直接面对来自日本社会异样的目光,受到日本社会普遍存在着的歧视文化的侵害。同时“适度分散”后,他们在学校里失去了可以帮助、保护他们,为他们排解烦恼的同伴儿,加重了他们的心理压力,加深了对日本社会、日本人的不信任感。在E的“暴走族斗殴案件”审理中,当家庭裁判所的法官问E:“想成为日本人的朋友吗?”E回答说“日本人的心不好,不想成为他们的朋友”。在这种对日本人不信任的文化背景下,对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强制性同化教育只会导致他们更强烈的反感和孤独感。


(四)寻找属于自己的“居场所”


“居场所”是指人们所喜爱生活、学习、工作、居住环境,特别是人们所喜爱居住的人际交往环境。案件中日本残留孤儿二三代在东京江户川户区葛西公园的聚会现象,就是这些青少年为了摆脱孤独,相互倾诉烦恼,躲避歧视,寻求温暖的自我空间,或称“居场所”的结果。




日本政府的“适度分散”的政策除了“同化教育”的目的外,还有像前述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官员所说的,防止残留孤儿二三代过于集中,形成“怒罗权”式的组织。不过,这里有一个时间顺序的问题,即先有了“适度分散”政策,然后有了“怒罗权”组织;还是先有了“怒罗权”组织,才对应性地产生了“适度分散”政策?从发展的时间顺序看是先有前者,即先有“适度分散”政策,后有“怒罗权”组织的形成。而且“怒罗权”从一个互助性组织发展到犯罪集团至少用了四五年的时间。


实际上,在适度分散的政策下,这些残留孤儿二三代从以常盘寮和所泽服务中心被分散到全国各地后,许多人依然留恋那种生活方式,那里浓郁中国文化色彩。于是又从熊谷,府中,甚至更远的地方—大阪返回江户川区,聚集在葛西公园里,一些来日后就被直接分散到全国各地的残留孤儿二三代,听说葛西公园有许多同命运的伙伴儿,也聚集到这里,聚集的目的很简单,就像前面案例中所叙述的那样,说一说中文,回忆一下中国的往事,聊聊来日后的苦恼,彼此介绍一下打工地方,时间晚了,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就近找一个伙伴儿的家住下,大家在一起吃,一起住,甚至有时候房子大一点的家庭会一下子住下一二十人,久而久之他们中间有人被日本人欺负了,大家就集体出动为其报仇,慢慢地就形成了组织,日本经济泡沫破灭,许多孩子找不到工作,组织无法维护了,一些孩子开始盗窃自动售货机中的现金……。


由此看来,孩子们渴望语言和情感上交流,寻找一个没有歧视,温暖的、属于自己的空间。而“适度分散”的同化政策没有尊重孩子们的这种愿望,没有尊重他们的“自我决定权”,同时,地方政府和社会工作者也没能很好地引导这样一个少年互助性组织向良性方向发展,“怒罗权”的演变是日本社会的悲剧。


(五)自我同一性的丧失


“自我同一性”是1950年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松(Erikson,Erik H)先生提出的概念,以后这一概念被许多学科所采纳,埃里克森认为,虽然人从生到死都在通过与环境的交涉过程,重复、思考、行动着新的经验,并且有时会发生移动和变化。但是,现在的自我和昨天的自我、过去的自我是同样的,并且能感知到与明天的自我、未来的自我的连接,统合性逐渐强固起来。这种经验和事实就叫“自我同一性” 。


残留孤儿二三代的“自我同一性”的状况如何呢?筑波大学社会学研究室的问卷调查表明:11.4%的残留孤儿二三代认为自己是日本人;42.1%的认为自己是中国人;46.5%的人认为自己是日本人和中国之间的“中间人”。可以说近半数的人处于一种“中途半端”的状态,40%左右的人仍然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仅有10%左右的人认同自己是日本人。为什么有着1/2或1/4日本人血统的孩子们,而且从相对贫困的国家来到一个富裕国家的孩子们却对“自己是日本人”的认同率如此低呢?原因很简单,二三代等几乎都出生在中国,一直在中国文化圈中成长,现在的自我、昨日的自我及过去的自我都是同样的。但是,在日本政府的同化教育的政策下,一味强调尽快学习掌握日语,尽快接受日本文化,融入日本社会。但是如何让他们将过去的自我和现在的自我统一,不丧失“自我同一性”,让他们继续学习掌握出生地的母语,以及如何尊重他们原有的中国文化传统等却被忽视,致使二三代的“自我同一性”出现断裂,影响其人格的健康发展。




在日本不少学校为了让残留孤儿二三代能够尽快记住日本语,禁止他们使用中文,对于他们曾经是中国人,他们来自中国的事实进行否定性评价。实际上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自我同一性”的保障,因此,在允许其继续使用母语,并促进其新语言的学习是保护少年“自我同一性”的重要手段。另外,残留孤儿二三代在自己是中国人的“自我”,和自己必须变成日本人的“自我”之间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失落感,因此,尊重他们原有经历,尊重他们原有价值观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缓解其心理冲突,从过去的“自我”过渡到现在“自我”的重要条件。而同化教育实际上是强迫他们成为日本人,让他们将过去的自我全部放弃,其结果必然带来“自我同一性”的丧失,加大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心理冲突和行为越轨。


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相关案例的分析看,“自己是中国人?”“自己是日本人?”“自己是中国籍的日本人?”“自己是日本籍的中国人?”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他们大多处在一种“自我”被撕碎的心境中,将来如何生活他们的思绪是混乱的,他们大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人。在这种心境中,他们中的一些人与日本人打架,一些人盗窃、抢劫,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E的犯罪过程是这种心境的典型表现。


强制性的同化教育使孩子们的“自我同一性”丧失,心理问题突出,同时还引发了家庭教育的危机。山田泉先生是残留孤儿二三代的日语辅导老师,在教学中他发现由于三代的年龄普遍较小,对他们日语辅导的效率很高,同时他们失去母语的速度也很快,特别小学校三年级以下的孩子这种状况表现更为明显,就是说,在他们迅速记住日语的同时,也迅速地忘记母语。

与此相反,孩子的父母们为了维持生活每天从早到晚地工作,没有时间学日语,加之年龄大,学习语言的能力下降,时间一长父母与子女的对话中就会出现语言障碍,父母教育的权威性下降。父母用中文教育孩子们,孩子因忘记母语,只能用日语辩驳,但父母却听不懂他们辩驳的内容,因而引发了家庭教育的危机。一些家长因无法进行有效的语言沟通便放弃对孩子的教育;另一些家长则采用家庭暴力的手段,语言交流不畅就打孩子;同时,一些残留孤儿二三代为了寻找自己喜爱的“居场所”,远离父母,到江户川区与伙伴们同吃同住,也会造成家长对子女的控制能力降低。这些现象都可以视为家庭教育的危机,而家庭教育的危机与少年违法犯罪的密切相关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残留孤儿二三代孤独感的产生,中途退学现象、对日本社会的不信任感,对“居场所”的渴望,以及自我同一性的丧失等都曾造成他们的心理冲突,并与他们的违法犯罪相关联。


五、残留孤儿二三代问题与日本国民性改造




以残留孤儿二三代成员为主体的“怒罗权”组织从一个互助组织演变成为一个犯罪组织的过程,是一个典型歧视性文化与移民犯罪的案例。


对于最初的互助性组织的反歧视诉求,政府采取无视的态度,即没有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也没能将其引导到有利于地域社会发展的方向,只是将其视为不良组织,除了运用警察将其摧毁外别无良策。结果使这一组织越滚越大。


对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适度分散”的同化教育政策实际上是歧视性文化的产物,它给残留孤儿二三代造成的心理冲突是明显的。心理冲突引发了其行为冲突,并与残留孤儿二三代自杀和犯罪现象的增加相关联。但是,在日本的社会现实中要想全面解决这些问题又显得异常艰难,原因是解决这些问题将涉及到日本国民性的改造,以及对日中那场战争的评价等诸多复杂问题。


日本从明治维新以后,在“脱亚入欧”思想的指导,大量地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和政治制度,并迅速进入世界强国行列。但同时也把歧视亚洲人的意识注入到自己的国民性之中,即使在日本力求迈向国际化的今天,对亚洲人的歧视意识仍然顽固地存在着。日本学生对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骂语,房产主、老板们“中国人,不行!”,等歧视性语言应该被看成是这种社会价值观的反映。残留孤儿二三代尽管有着1/2或1/4的日本血统,但是他们使用的母语是中文,遵从的是中国传统和文化,来自于相对贫困的中国大陆,因此受到日本社会的歧视就成为一种必然。


在对石井律师的访谈中,她谈到残留孤儿二三代在日本学校受欺负问题时主张:“如果学校的老师将残留孤儿二三代为什么生在那儿,为什么他们的父母会把他们带到那儿,他们为什么会迫不得已留在那儿,他们在那儿的生活,以及为什么他们在战后几十年后回国等历史事实和学生们讲清楚了,学生们了解了这段历史,就会萌生对二三代的同情,就不会再欺负他们”。但是,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关于日中之间那场战争的性质,日本官方一直不肯明确地承认它的侵略性质,不肯向深受其害的中国人民谢罪,日本官制历史教科书中对这段历史的记述只有寥寥几行,而且还被屡屡篡改,比如,将“侵略”改成“进出”等。2001年6月日本扶桑社出版的《新历史教科书》中再次对侵华战争进行美化(参见该书263~271页)。另外,在日本还有许多人不认为那场战争是由于它的非正义性,最终输给了当时经济贫困、军事落后的中国;而认为那场战争只是输给了比自己强大得多的美国和苏联,对于中国表现出一幅失败者的傲慢,因此在官方的《厚生白书》中定义“残留邦人”时,不说在侵华战争失败后的混乱中,而是说“在苏联参战的混乱中,亲人死亡或与亲人失散,被中国养父母认领、抚养者 ”。


在上述正统的官方解释下,石井律师主张的“老师应该给学生们反复讲解这段历史,以求得学生们对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同情,减少日本学生们对二三代的欺负”等,并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只会加大学生的困惑,学生们会问:既然是自由的“进出”,为什么残留邦人会出不来?为什么二 、三十年以后才回到日本?“苏联参战的混乱中”怎么会产生出中国的残留邦人,而不是苏联的残留邦人?面对这样一些非常简单的问题,老师们无法根据官方的正统解释来回答,因此,回避对这段历史的讲授大概是最好的解决问题办法。实际上,在日本大多数中学里也是这样做的,在历史教学中“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个单元,讲授到这一单元时,基本上是一带而过,中日战争的历史基本不讲,属于一种形式化教学。




上述的历史观和教学方式使日本的孩子们无法清晰地了解那段历史,无法清楚地了解那些与他们同年龄却不同命运的残留孤儿二三代,因此他们就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如,这些孩子脏,家庭贫困,社会地位低,他们持有与自己不同语言,是“少数人”,(由于语言交流的障碍)他们显得无知,孤独,不爱言笑,像个弱智儿,其结果就是瞧不起、歧视和欺辱。


对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适度分散、同化教育的政策,是与日本社会传统的单一民族国家观和传统的学校教育统一化一脉相承的,也可以说是一种国民性的表现。日本民族具有一种很强地吸收他国文明的能力,但是,当其他民族的人移住到日本文化圈时,日本又会表现出极强地排他性。这种排他性会迅速地让许多来日外国人感到一种压抑感和被歧视感。要想成为单一民族国家的一员,就必须接受传统的统一化教育。在日本,能够很好地接受这种统一化教育的人会被视为“大多数”,受到日本社会的接纳,而不愿意接受统一化教育的人,或者是愿意接受但没有能力(如语言交流障碍)接受的人则会被视为“少数人”,受到社会的排斥和歧视。


对于从中国回来的日本后裔—残留孤儿二三代接受同化教育或者是统一化教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从同化教育实施的最终结果看,首先是学好日本语,尽快地将自己的母语忘掉。其次是放弃原有的民族性,文化和价值观,在对少年E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千叶庭判所的裁决中有这样一段话大概可以作为佐证:“有在日本社会长久居住的强烈愿望,就必须忍耐今后的日本生活,接受日本最低限度的教育,培养学习能力,掌握日本的基本常识”。这或许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日本人意识。为什么想在日本长期居住就一定要掌握日本的基本常识呢?为什么一定要接受日本的文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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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0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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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太官方了
和我的三个小时的录音相差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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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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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噢萨卡 发表于 2015-11-19 11:23
这个太官方了
和我的三个小时的录音相差太远


那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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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3:3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准黑社会组织"怒罗权"的4名中国籍成员及日本黑社会组织"山口组"3名成员涉嫌于去年在东京都北区的繁华街区斗殴,并于日前遭到逮捕。
据共同社报道,东京警视厅有组织犯罪对策二科日前以故意伤人的嫌疑逮捕了"怒罗权"(CHINESE DRAGON)的中国籍成员李明岩等4人及"山口组"的成员杉山清一等3人。
日本警方表示,上述7人均否认了犯罪嫌疑。日本警视厅目前正在调查斗殴事件发生地、东京北区周边的"怒罗权"活动活跃化状况。
2014年7月29日凌晨,10名男子在东京北区JR赤羽站附近的道路上斗殴,导致一人颅骨骨折、4人受伤。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并展开搜索后,发现此次斗殴是"怒罗权"成员李明岩一行人及山口组旗下暴力团成员一行在行走时发生冲突而导致的。李明岩等人涉嫌用木板击打杉山清一等人,而杉山清一等人涉嫌使用啤酒箱攻击他人。
据环球网资料显示,"怒罗权"成立于1985年前后,当时组织成员主要是在日本中学或高中读书的"二战"日本战败后被抛弃在中国的日本遗孤后代们。由于日本遗孤受中国人抚养长大,返回日本后却不被日本社会接纳。日本一般将这些"残留孤儿"称为"残留邦人"。
"怒罗权"在当时的活动范围主要负责接受"残留邦人"及家属的相关机构、设施所在地,即东京的江户川区和江东区。"怒罗权"代表了"愤怒、团结、权力"等意思,最初是一个自发性的互助组织,但在特定社会环境和文化冲突中,这个互助性组织逐渐演变成为了一个犯罪集团。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留孤儿第三代"也加入了该组织。
《日刊才藏》称,"怒罗权"本是仿造暴力组织结成的集团,但随着成员年龄渐长,2000年以后也开始从东京江户川区葛西向歌舞伎町及六本木扩展势力,形态也逐渐接近黑手党。
东京除了葛西区外,深川、府中、王子、赤羽等地区也存在相关组织,总人数可达数百人。日本警方对此颇感头疼,并表示"这些人即使被抓捕也不会出卖同伴,且不同组织还会和当地的暴力集团勾搭起来,只要他们不开口泄露消息,警方是没法把握其实际情况的,因此调查抓捕也是很难进行的"。
对犯罪相关内容较为了解的记者田代笃也对此表示,"怒罗权不管是警方还是暴力团,只要惹到自己都会动手,在不安定分子中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怒罗权成员还曾手持匕首、菜刀和青龙刀,削掉了一个暴力团成员的耳朵。就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的武力,所以可以从饭店等顺利拿到保护费,并以此壮大组织。"
《日刊才藏》对此评论称,"怒罗权"不仅让警察头疼,连有的暴力团也对其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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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3: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V_VF 发表于 2015-11-19 13:38
日本准黑社会组织"怒罗权"的4名中国籍成员及日本黑社会组织"山口组"3名成员涉嫌于去年在东京都北区的繁华 ...

李明岩不算是这个组织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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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21:09: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噢萨卡 发表于 2015-11-19 11:23
这个太官方了
和我的三个小时的录音相差太远

想听听那段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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