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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10-14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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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一下:
欺软怕硬.
理由:
1.说黑心公司就被封,因为有律师告.
2.一头生口公布他人个人信息(包括邮件地址)就没事,因为被害人请不起律师.
顺便问一下,问一下,坛主是留学生吧?
还有,欢迎你来封掉我,以张显我们 ...
一个PG 发表于 2009-10-13 09:08
1.日本是不是有这条法律你可以去查一下。我没必要以身试法
2.论坛这么多帖子我不可能都看到。没人举报我也没办法处理
我不是留学生
但我在日本生活
需要遵守日本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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