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urt821 于 2009-2-9 23:44 发表 谢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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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止灌水,人为顶贴 ,毕竟这里不是互助,主要功能不是2手交换信息 2 你的信息已经提交 有兴趣出售的人就可以根据信息联系到求购者,这个帖子的作用也就算是圆满完成了,所以写清楚求购信息就足够了。 terryty 发表于 2009-4-28 00:00
版主的解释合情合理,发布转让3天后或有人为顶贴情况下锁帖我可以接受。 只是,个人感觉没有必要用到“下沉”操作。毕竟不是所有的二手转让都可以在3天内交易成功,个人认为锁帖就已经足够了,下沉的话不是等 ... bushzhuang 发表于 2009-7-15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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