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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FOB 與 CIF

已有 544 次阅读2014-11-11 11:27

FOB 與 CIF

FOB和CIF是現時出入口貿易最常用的貿易交收述語(Incoterms)。

FOB即「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一切在貨品裝上船之前的運費均由賣方負責。這表示貨品裝船以前風險依然屬於賣方,亦意味貨品在裝船以前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CIF即「Cost, Insurance & Freight, 成本、保險及運費已付交貨價」,保險費及船到目的地以前的運費均由賣方負責。不過,這只表示賣方負擔多一點運費,CIF與FOB一樣,貨品裝船以前風險依然屬於賣方,但裝船以後的風險由買方負責。

有人以為CIF表示貨品船到目的地以前仍然屬於賣方,這是誤解CIF的意思。CIF一方面與FOB一樣,表示貨品裝船以後風險己經轉移至賣方;另一方面,CIF並不表明物權由何時轉移。如果要問貨品何時屬於買方,那就要看買方何時付款取貨品發票(月結除外)。那麼,什麼貿易交收述語表示貨品船到目的地以前仍然屬於賣方,應該是DDU、DDP等。

FOB與CIF對船公司的影響

FOB與CIF除了是買賣雙方風險承擔的協議,也直接、簡接影響不同地方船公司的利潤。例如貨品由香港運往英國菲力士圖(Felixstowe),香港船公司如與香港買方訂立以CIF作收取運費準則,收以下費項:

1. 海運費(Ocean Freight)

2. 燃油附加費(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3. 碼頭裝運費(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4. 文件費(Document Charge)

5. 英國碼頭附加費(United Kingdom Surcharge)

但若香港船公司以FOB作收取運費準則,便不能收海運費、燃油附加費及英國碼頭附加費。由於FOB的準則只讓香港船公司收貨品裝船前的運費;裝船後的運費則讓目的地那邊的船公司收取。

換句話說,如香港船公司對出口貨品以CIF收取運費,即等於把運費預收在香港(即在香港「袋住先」),加大香港船公司的生意額。若果香港出口貨品均已CIF來收運費,香港船公司的生意在同一批貨會較目的地船公司要好,無疑刺激香港船公司發展。

實際上,一些國家為了要刺激本地船公司的發展,均鼓勵本地商人與外國訂立買賣協議時,賣貨(出口)以CIF,買貨(入口)以FOB。這即是鼓勵無論出入口都要把運費交到本地船公司。(事實上,若出口外地的買賣協議以CIF也連帶刺激本地保險業,因為出口CIF就即是把貨品保險的生意交給本地保險公司,並非外國保險公司。

其他國際貿易術語

除以上常用的CIF、FOB,尚有其他國際貿易術語

1.EXW(工廠交貨價, Ex Works):指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予買方。買方負擔由賣方所在地至所需目的地一切費用和風險。

2.FCA(貨交承運人交貨價, Free Carrier):指賣方把已辦出口清關(Export Clearance)的貨品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Carrier),以後一切費用及風險由買方承擔。(由第2至11項以及FOB、CIF的出口清關均由賣方負責。)

3.FAS(裝運港船邊交貨價, Free Alongside Ship):指賣方在裝運港碼頭或駁船的船邊交已辦出口清關的貨品,以後貨品的一切費用及風險由買方承擔。(從前該貿易術語要求買方辦出口清關。)

4.CFR(成本加運費交貨價, Cost and Freight):指賣方必須支付將貨品運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須的費用和運費。但當貨品已裝上船越過船舷後,一切費用及風險由買方承擔。

5.CPT(運費付至目的地交貨價, Carriage Paid To):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運費,但貨品在賣方交給承運人以後的一切費用及風險由買方承擔。

6.CIP(運費及保費付目的地交貨價,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指賣方除負擔CPT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必須為貨品辦理海運保險。

7.DAF(邊境交貨價, Delivered At Frontier):指賣方在邊境指定地交貨,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但在鄰國海關關境前已交貨。

8.DES(目的港船上交貨價, Delivered Ex Ship):指賣方把貨品交至目的港船上,但不辦理貨品進口清關手續,即已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品交至目的港的一切費用及風險。

9.DEQ(目的港碼頭交貨價, Delivered Ex Quay):指賣方把貨品交至目的港碼頭辦理貨品進口清關手續,即已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品交至目的港的一切費用及風險,包括目的港交納的一切稅收。

10.DDU(目的港未完稅交貨價, Delivered Duty Unpaid):指賣方把貨品交至進口目的地。賣方必須承擔貨品運至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及風險及進口清關手續。買方還須承擔因未能及時進口清關引起的一切費用及風險。

11.DDP(目的港完稅後交貨價, Delivered Duty Paid):指賣方除負擔DDU相同的義務外,還須辦理進口目的地交納的一切稅收。

綜合上述從第1至11項,賣方所做有關貨品出運的工作由EXW至DDP不斷增加。這些貿易術語是要訂定買賣雙方誰負責運貨途中的運費、進口及出口清關、繳稅及途中產生的費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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