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随意使用他人无线网“蹭网”,东京警视厅和爱媛县警方近日以涉嫌违反《电波法》(无线通信泄密等)为由,再次逮捕了松山市无业人员藤田浩史。 据警视厅称,此前虽有将使用“蹭网”的犯罪行为立案的先例,但只是因“蹭网”立案的为全国首次。随着无线LAN(WiFi)的普及,若疏于安全防护就有被用于犯罪的可能性。 “蹭网”后,上网者的身份变得难以确定。据悉,藤田或于去年2月到6月,至少“蹭网”90次以上,除发送远程操控病毒外,还非法获得他人的网银ID,正被以违反《禁止非法接入法》等罪名在接受公审。 再次逮捕理由是藤田涉嫌于去年6月11日,未获得总务相的许可擅自在家中开设无线基站,盗取离自家数米的住户无线网密码并擅自连接上网。 警视厅认为无线密码属于《电波法》中规定的无线通信秘密,进行了立案。 |
kevincsl 发表于 2015-6-13 15:39
第一次回国时候深圳华强北130元买了个蹭网器,!!!!!!!一直用到现在,整整三年了 ,搬过三次家,基本 ...
kevincsl: 第一次回国时候深圳华强北130元买了个蹭网器,!!!!!!!一直用到现在,整整三年了 ,搬过三次家,基本每个地方都有好一些无线加密网络, 但是只要设置OK ...
308560025 发表于 2015-6-13 23:32
不管你用的什么方式接入别人的网络.都可以检测到.而且很简单就能看到.你用蹭网器.只要进路由器.一目了然. ...
Mk-711 发表于 2015-6-13 18:20
你跟我说说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