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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井地方法院判决暂停重启高滨核电站机组

2015-4-16 17:06| 发布者: 网友推送| 查看: 640| 评论: 0|原作者: 折尽长安花

摘要: 4月14日,日本福井地方法院就去年十二月福井县居民为了阻止高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重启,向福井地方法院提起的申诉作出了判决,判决结果为暂停重启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的3号和4号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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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日本福井地方法院就去年十二月福井县居民为了阻止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重启,向福井地方法院提起的申诉作出了判决,判决结果为暂停重启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的3号和4号机组。这还是日本核电站停止运转后,该国法院首次对重启核电的努力“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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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2月,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已经通过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审查。2月12日的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正式批准了认定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位于福井县)的安全措施符合新安全标准的《审查书》,一般情况下,在获得地方政府同意和设备机械检查合格后,就可以重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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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福井地方法院指出:“该核电站没有确保安全性,对于预料之外的灾害,准备得不充分。”此外,针对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该法院指出这些标准在“有的方面缺乏合理性”,认为即使该委员会审查合格也不能确保安全。法院以暂行处理决定的形式禁止核电站运转在日本国内尚属首次。该决定即刻生效。关西电力可能会提起不服申诉,但如果得不到批准就无法实现重启。这一判决,势必将影响到关西电力以11月重启为前提、已启动征得当地同意程序的日程表,要求重审将核电定位为“重要的基荷电源”的政府能源计划的呼声有可能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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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福岛居民辩护团的共同代表河合弘之表示,福井地方法院暂不批准高滨核电机组重启,是日本退核电运动同时也是司法史上历史性的一步。体现对居民人权的保障,进而通过司法守护了孩子们的未来。同时,这一判决严正指出了国家新规定基准的不完备,是极富有责任感的一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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